Tuesday, February 08, 2005

政府何必用行政手段去強制學校用母語或英語教學呢?

近日香港教統會就其欲推行之教學語言政策作諮詢,我覺得學校應有權自行決定就使用不同的教學語言媒介來推行其教育目標,由於各學校各有特點,不可能用政府的「一刀切」政策去強制學校執行,他們可自由選擇中或英作為其教學語言媒介。

其實香港的特殊地位對祖國來說有其全局的戰略價值,否則不必於基本法規定其生活方式50年不變。

香港已是一著名國際大都會,比美新加坡,保留英語教學權利有其特殊的積極的國際競爭意義,也不等於用了英語教學便不愛國了,愚見認為"英文"於現世紀只已被視為一國際溝通語言,方便我國與國際接軌而矣!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在此恭喜大家新春愉快,雞年萬事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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