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場 、小政府」 ≠ 「 積極不干預」是甚麼邏輯 ?
「大市場、 小政府 」 ≠「 積極不干預」?
「大市場、 小政府 」 ≒「 積極不干預」?
「大市場、 小政府 」 ≡「 積極不干預」?
我們的特首曾蔭權日前說「大市場、 小政府 」早已取代「積極不干預」成為港府的施政理念‚ 令我大惑不解, 思考邏輯不其然混亂起來; 我理解的「大市場、 小政府 」, 即使不全等於「積極不干預」, 起碼也大致相等, 真是要向各方經濟學人討教, 何謂「小政府」? 何謂「大市場」? 何謂「積極不干預」? 它們的分別在那裡? 是否其分別在於理念不同而口號也不同? 還是理念的同義詞而不同的宣稱口號?
“自由市場經濟”的理念在於政府儘量減少市場干預, 讓市場自行調節以達到資源最佳配置的效益, 政府規模是小的, 市場相對當然大了, 政府該出手時出手, 即所謂當出現「市場失效」時由政府作出有效之所以干預行為也, 我老想不明跟所謂「積極不干預」理念有何相悖? 是否曾特首對「小政府」和「大市場」有不同的新定義?
古典自由主義思想領袖人物 --- 海耶克曾在他的作品《往奴役之路》論述了若政府職能無限擴大而令「計劃」經濟比重日漸增加的話, 即最終令社會主義經濟取代自由市場經濟制度的話, 結果是帶領眾人走上一"奴役之路"。
中央規劃---由政府去決定社會生產甚麼、怎樣生產和為誰生產是由政府帶領去解決經濟學上之三大問題, 但是政府中央規劃的動作最終只會導致競爭的削弱, 中國五十至七十年代的社會主義實驗已被驗證行不通, 七十年代赤柬的波尔布特政權更製造了一人間煉獄, 現今的北韓的困境, 比奴役之路更糟, 社會主義往往令人們走上《奴役之路》, 經由善意出發而推行的社會主義往往應是失敗告終的; 反觀之, 中國現在的制度某方面還更具濃濃的資本主義特色, 比資本主義還要更資本主義, 矯枉過正?
其實政府只是作為球賽公證人角色, 製訂促進市場競爭的相關規章制度(即法律), 清楚地界定產權的公證人並審視其有效性已足夠, 政府不是千手觀音, 也不是黃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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